刚刚,根据新华社的消息,中美已就第二轮贸易谈判在华盛顿达成一致,发表了如下联合声明:
双方同意,将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减少美对华货物贸易逆差。为满足中国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和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,中方将大量增加自美购买商品和服务。这也有助于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。
双方同意有意义地增加美国农产品和能源出口,美方将派团赴华讨论具体事项。
双方就扩大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贸易进行了讨论,就创造有利条件增加上述领域的贸易达成共识。
双方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,同意加强合作。中方将推进包括《专利法》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。
双方同意鼓励双向投资,将努力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。
双方同意继续就此保持高层沟通,积极寻求解决各自关注的经贸问题。
以下是解读。
1. 本次声明是中美“联合”声明,而非中方或者美方单独发布,这说明本分文件属于双方重大共识,是两国共同意志的体现。
2.连用了六个“双方”、五个“同意”、一个“达成共识”,表明本轮谈判成果显著。
3. 声明的大前提。
本次中美声明的大前提,实际上是第二段的第一句话,也即是
双方同意,将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减少美对华货物贸易逆差。
其他具体的成果,都围绕这个大前提展开。
声明里说,“为满足中国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和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,中方将大量增加自美购买商品和服务”,这句话的关键词是「大量」。